最近,山东诸城市民政部门在低保审查中,发现一个特殊情况:一个困难家庭有一名成员考上研究生,他该不该享受低保?民政部门一时拿不准,经请示上级部门并商议决定,将这名在读研究生列为低保对象。对高学历人才享受低保,不少市民表示不理解,认为读那么多年书早该独立,不能靠国家养着。(6月24日《齐鲁晚报》)
正反观点:“研究生不能享受低保”是身份歧视
高学历人才能不能享受低保?现有的城市低保细则没有明确肯定也没有明确否定,既然是“法无禁止”,我赞同当地民政部门的做法:不搞一刀切,视具体情况而定,给这名研究生以经济援助。换句话说,当地部门的作为在政策层面上并不违规。
长期以来,不少人对低保政策的认识陷入一个惯性的误区——因为现实中享受低保的大都是文化程度低、赚钱能力差、经济困窘的城市弱势者,便以为低保是这一群体的“专利”,其他人群不得染指,否则就是不道德、占国家便宜等等。
殊不知,城市低保是一项“兜底”的政策,以人道主义为唯一宗旨,给一切困窘者以最起码的生活保障。这意味着,城市低保的实施,只看申请者的生存状况如何,而与他的文化程度、身份等无关。
具体到诸城这名在读研究生,报道说他的经济状况非常困难,那么,赋予他低保待遇,助其读完三年研究生,不也是在雪中送炭,在贯彻执行低保政策的人性化原则吗?这和救助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贫寒者,有什么本质区别?那些不考虑这名研究生的具体困难却拿着他的“研究生”头衔说事的人,其实是在搞逆向的身份歧视。
此外,很多人还缺乏这样观察问题的视角,就是从提高低保资金的利用效率看,给这名研究生低保待遇,也是无可厚非的。不必讳言,现实中确有不少贫寒者一边心安理得地花着低保资金,一边无所事事,不是打牌消磨时间,就是溜宠物混日子,很少想到奋发图强。相比之下,给这名研究生低保待遇,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显得更有价值,“回报率”也高得多——为社会多培养一名高学历人才,小处说,个人多了一个改善自己的机会,大处说,则为国民素质的提高添砖加瓦。
当然,如此阐述,并不是说低保政策要精英化,从而挤占普通困难者享受低保的机会,而是说:低保政策如果多一些效率意识,其执行效果会不会更好,更良性?
回到研究生享受低保事件上,显然,这只是山东一地的个案,并不意味着其他地方也会如此复制,它不会也不可能改变城市低保的价值走向,它的意义在于提醒我们:面对生活出现的新情况,低保政策在不违大原则的前提下,多一些灵活性,则将使这一善政结出更多的善之花。(修仰峰)
反方观点:在读研究生享低保的先例不能开
对于市民的意见,笔者表示赞同。虽然从人性化的角度讲,让该研究生享受低保待遇能够更好地缓解他的家庭的压力,然而,让一个有着足够的自立能力的高材生享受低保待遇,毕竟还有许多消极影响。
读书读到研究生,应该说此学生早已成年,不仅有能力养活自己,还应该回馈家庭。不顾家庭的干瘪而一味地从家庭中汲取养分算什么呢?追求进步热爱学习固然是好的,但是一味地将压力让与父母来挑,未免显得不孝。在家庭贫穷到需要低保来维持生计时,作为家庭中有足够劳动能力的一分子,理应挑起养家糊口、脱贫致富的重担,而不是蜷缩在校园里继续读圣贤书——圣贤肯定也不是这么说的。否则,就是一种不负责任。
现在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选择考研,以此逃避就业压力。应该说,他们并非醉心于学术“研究”,也不是真正热爱读书,只是想在学校多乘一会儿凉,顺便拿一张学历证书。这些学生中,不乏贫寒学子。如果诸城开了研究生享受低保待遇的先例,那么这么多寒门研究生怎么办?何况,这对于本升研、研升博,也是一种错误的鼓励呢。
我国的高等教育是收费教育,这就决定了很多学子必须视经济条件选择成才道路。对于寒门学子来说,在升学与就业的岔路口,缩小目标铺下身子先就业是一种更好的选择,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
一个读过多年书的成年人,已具备养活自己的能力,那么就应该自力更生,并主动为自己创造发展空间,而不是依赖别人养活,这是对国家和社会负责。
当然,笔者这么说并不是反对寒门学子接受高等教育,关键是作为有自立能力的青年不能将谋生能力高高挂起,反而去增加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要读研读博不是不可以,比如通过申请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比如通过边读边工养活自己,总之不能不劳而获依赖社会养活。这对于年轻学子来说也是一种耻辱。
照顾贫困家庭理所应当,但是我们不能为了照顾贫困家庭,而忽略了对年轻人的教育和引导,不能纵容他们轻视责任和自立能力。在读研究生享低保的先例不能开,否则,得不偿失。(吕红霞)
综合评论: 在读研究生为何也到了吃低保的地步?
在读研究生到底该不该享受低保?这个出给民政部门的难题,其实并不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公众现在最想拉直的问号是:在读研究生究竟为什么竟然都到了吃低保的地步了?作为研究生,在常人看来,再怎么说都是有一定知识、有一定能力的社会精英,虽然可能暂时不能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但也还不至于成为社会的“累赘”,成为靠低保才能生存的弱势群体。即使这仅仅是一个个案,但是,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悖论。每一个公众都会由衷的困惑、思索和反问:问题出在哪里?我们的高等教育到底怎么了?是个体的问题,还是体制的弊端?如果是后者,“研究生吃低保”对于高等教育来说,又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众所周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处于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尖端,其培养目标无疑是拔尖人才。但是,笔者认为,研究生教育到底是着重于研究型还是应用型的培养,依然存在价值取向上的错乱。如果是前者,那么研究生为了基本的“生存”,而去做“随便干点家教,找点零活,一个月赚500 元”,这是不是一种不务正业?如果是后者,那么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谈何“应用型”培养?而现在,公众对于研究生究竟该不该吃低保的争论,其实就是研究生教育这种错乱价值取向的一种体现而已。
再就是,笔者认为,“研究生吃低保”的出现,与当前研究生教育非理性的扩招不无关系。近年来,在经济利益驱动之下,研究生教育进入了疯狂的扩招期。而研究生招生过快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师资力量的严重不足,进而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
调查显示,中国每名博士生导师平均要带5.77名博士研究生,远远高于国外每名导师带2至3名学生的比例。对于硕士研究生导师而言,这一数字就更高。三届学生加在一起,有些老师一共要带20多个。一些指导老师由于学术或社会活动繁忙,很少有机会见到自己的学生。更极端的个例是,一些老师临到毕业时甚至还不能准确叫出学生的名字。
在这样一个境况之下,研究生的“质量”可想而知。别说是在读的研究生,就是应届研究生想找个工作,已经是难比登天。在清华研究生不能就业而跳楼、研究生竞聘殡葬岗位、北京2万研究生争抢八千岗位的境况之下,在毕业生找个工作如此之难的格局下,又何必、又怎样苛求在读研究生“吃低保”呢。
所以,我们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位吃低保的研究生。因为只要生活困难,只要是国家的公民,那么任何人都有权利享受国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福利,这名研究生也不例外,吃低保不是他的错。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所有的研究生都如同这名研究生的家庭条件一样,都是“低保家庭”起点的话,这些研究生能有几个自立而不做“啃老族”的? (石子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