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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发[2006]12号)政策,根据《陕西省“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实施办法》(陕人发〔2007〕141号)、《关于做好2007年“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发[2007]141号)文件精神,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依照就业受助计划积极贯彻落实。经过系内动员报名,学院审查、院内公示,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和基层用人单位在西安专项面试考察及省内公示后,全省共招录高职医疗相关类专业学生29名,该院08届、09届报名的18名高职学生中有6名学生考察合格,作为到基层就业,取得助学金受助对象,分别被宝鸡、咸阳、榆林、延安地区基层医疗单位招录。他们是:刘存慧、陈强、闫辽辽、程宁、鲁萍、王明芳。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将在近期与以上6名学生签定招录受助协议,协议签定后按照政策将享受共4-5年每年4500—6000元助学金,毕业后就以奖励金形式继续享受至期满。招录学生将纳入08年、09年陕西省招录计划,学生毕业后,经考核无违反招录受助协议行为的,即赴协议基层单位就业报到,不再考试。
此项政策的实施,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也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实现了基层单位用人与学生就业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