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通知,对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008年我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19.9万人,比2007年增加1.2万人,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按照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抓住《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施行的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就业工作和人才工程总体部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组织体系,实施扶持政策,确保200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加。
通知要求,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要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政策和措施,改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落实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加强对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力度。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在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和经费到位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培训,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突出职业规划指导和大学生创业教育,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充分满足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需要。各地应根据就业新形势和就业工作任务要求,按照《就业促进法》及有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加强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功能。各地要进一步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效率的公益性招聘活动,对所有高校毕业生免收招聘会门票,免费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活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审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督促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整合部门和市县的各类招聘信息资源,开展相应的网上求职招聘活动。各高校要加快与省市各类人才信息网联通的步伐,逐步建立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高校、省、国家三级就业网的联通,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信息平台,拓展网络服务功能,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9月1日后仍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可到当地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求职、失业登记,享受有关免费就业服务政策;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按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工作,为高等教育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进一步加强就业状况的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就业市场考察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活动,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确定学校办学定位、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科学统计毕业生就业率,建立责任追究制,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重视家庭困难并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工作,加强离校后的就业指导与服务。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并开展“一对一”的指导服务。要积极组织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信息,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要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加强对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人事和劳动事务代理、住房公积金征缴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行为,保障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将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力度,通过评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促进高校和市县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