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教育回眸之法大弑师案:“一日师 终生父”

  • 2008年12月23日18:10 人民网教育频道

弑师案回眸:中国政法大学就学生砍死教授事件做出回应

19目击者接受心理危机干预

   弑师案引出大学生情绪管理课

  上个月,看了几个学法律的同学写的关于大学生维权意识的研究报告,其中对“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进行了批判,认为这与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相抵触。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中国政法大的弑师案,这是一个“学法律的杀死教法律的”事件,我把他们联系在一起应当不算很突兀。

  确切地说,那几个同学对“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谈不上“批判”,只是简单地进行了否定。当然,我在这里也不是要对这句话进行全盘肯定,这句话本身具有很强的封建时代烙印,那个时代对这句话的强调可能还会与三纲五常中的“父为子纲”联系起来,不利于人的独立意识的增长。但是这句话在现今积极意义还是主要的,人们也还常常用这句话来进行教诲活动,我昨天还看到一个同事在一个材料中用这句话。不过,人们已经不大会把它与“父为子纲”联系起来了。相反它的内核精神的积极意义还是主要的,还要让它发扬光大。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是中华民族尊师重教传统的重要体现,也许他经常被用来劝告学生应当尊敬老师,敬畏老师,爱戴老师;事实上,老师应当爱护学生也是其应有之义,“父亲”应当爱护“孩子”啊!我想我们今天还应当让这样的积极精神内核来发挥它的作用,如果中国政法大学弑师案的当事人都有这样观念的话,悲剧就不会发生。

  “学法律的杀死教法律的”,其结果仍要有法律来评判,但是如果只停留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就不能从悲剧中获得应有的进步补偿。弑师案折射的是人文教育的缺失,从本文提到的研究学生维权意识的几个同学的观念也可以体现出来,该研究报告对一些民族文化传统不加分析地否定是其一,一味地追踪学生的权利不足而忽视多年来的进步是其二,一个劲地在法律条文中寻求答案而不注意从国家大政方针社会发展分析问题是其三。我不知道学法学学法律的是不是都这样!?是不是大学里只有法学教育是这样!?(强国博客:石河子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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