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重庆市将有8000名代课教师在称谓上去掉“代课”二字,真正归编于“正规军”,财政为此将每年多支出近2亿元。转正后的公办教师工资所需经费原有部分以及工资附加、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区县财政承担,增量部分则由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据统计,目前重庆市代课教师为1万余名,约占教师总数的6.78%,比全国的平均值高出1.5个百分点。他们主要分布在渝东北和渝东南偏远农村贫困地区。这些代课教师普遍面临工作环境差、工作任务重、待遇低的窘境,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成为长期困扰重庆农村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为此,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决定从现有的代课教师队伍中通过考试,选拔一部分德才兼备的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根据《方案》规定,此次选拔招聘的8000名公办教师中,小学教师名额占7000名,中学教师占1000名。招聘范围为:2007年6月30日前,在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县镇学校,连续代课1学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而且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本次招聘将向代课年限长、贡献较大的基层代课教师实行政策倾斜:代课年限在10—15年的代课教师考试成绩加5分,15—20年的加10分,满20年的加15分。此外,获得区县级表彰奖励的代课教师,每个奖项加3分,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者,每个奖项加10分。但表彰奖励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同时,《方案》还明确规定,此次招聘将实行定向招聘原则。即招聘考试合格教师,必须到除县城及中心镇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原则上须回原学校任教。对在本次招聘中落选的代课教师,将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清退和解聘;合格者9月转正上岗。今后各区县及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一律不得再聘用代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