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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获悉,自2004年率先在全国开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来,山东省共有12万余名寒门学子在助学贷款的帮助下,顺利入学深造和完成学业。
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意见,对金融机构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给予同等优惠政策。对借用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毕业后自愿到山东30个经济欠发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达5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
作为全国首家开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规范操作程序,在6000多个农信社网点同时铺开。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农信社系统共发放助学贷款6.2亿元,惠及10.5万名贫困学子。
目前,山东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全省123所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等被纳入生源地助学贷款范围。今年上半年,累计发放1.35亿元,占全部国家助学贷款业务89.5%,累计有2.2万多名困难学生得到贷款支持。截至目前,全省金融机构共向2.68万名学生发放贷款1.37亿元,贷款余额达8.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