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科技 财经 供求 会展 书城 教育 传媒 短信 招聘 论坛 专题 县域经济
   
   农博首页 农博要闻 >> 正文

安徽省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http://www.aweb.com.cn 2006-7-13 15:58:31安徽省教育厅

  我省预计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6634人,其中,研究生1696人,本科生(含双学位)20209人,专科(高职)生24729人。本专科生中,按培养方式分,非定向生41875人,定向生3063人;按专业性质分,非师范类30345人,师范类14593人。毕业生总数比2001年多10727人。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教育部、人事部有关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广开就业门路,放宽就业限制,逐步建立开放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促进毕业生当年充分就业。

  2、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继续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制度。

   (2)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自愿来我省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放开接纳;对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急需的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制定优惠政策,做好筑巢引凤工作。
  
   (3)鼓励和引导广大毕业生到企业和山区、贫困地区工作。对到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培养、使用、流动、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出国培训考察、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样对待。乡镇事业单位今后的自然减员空缺岗位和增编补员,原则上用于吸收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
  
   (4)建立创业资助制度,积极扶持大学毕业生创办企业。

  二、毕业生就业方式及其规定

  3、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式:省属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面向省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在优先满足我省需要的前提下,允许一定比例的紧俏专业本科毕业生出省就业。鼓励和动员中国科大、合肥工大毕业生在皖就业。
  
  4、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式:师范类(含省电大等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主要满足我省的师资需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国办发[2002]19号文件要求,置换不合格教师和代课教师,空出岗位吸纳未落实单位的高校师范毕业生。师范本科毕业生应优先满足本省需要,原则上不能改行或出省就业。
  
  5、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方式:继续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培养单位指导和推荐,通过市场机制,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方案,省属高校毕业研究生原则上面向本省就业。
  
  6、定向毕业生原则上回定向市、县就业。如需流动,应征得原定向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7、对口招生高职班毕业生就业:根据原省教委教职[1999]09号文件精神,我省1999年对口招生的高职班毕业生就业,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8、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

  9、协议书的使用和管理。在我省就业的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双向选择活动时,应使用省教育厅印制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省外就业的应使用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各高校要加强协议书的管理,规范协议书的发放。
  
  10、就业方案的编制。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均由学校通过供需见面或其他形式的招聘活动提出就业建议方案。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要动员毕业生留皖就业。安徽财贸学院、安徽工业大学(不含原安徽商专)、淮南工业学院和淮北煤炭师范学院跨省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统一下达。各校的就业建议方案应于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厅。
  
  11、调整改派。毕业生调整改派工作仍按过去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12、就业活动的收费。毕业生参与就业活动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不得向毕业生乱收费。

  四、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13、毕业教育。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工作。毕业前要利用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国情、省情教育,就业政策教育,创业教育,择业观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等。要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就业工作的全过程。各高校要继续做好品学兼优毕业生(简称双优生)的选拔推荐工作(推荐比例不变),并按要求将评选材料于4月底报送省教育厅、省人事厅。
  
  14、就业指导。各地、各高校要尽快建立集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各高校要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和就业指导系列讲座。就业指导课和讲座应列入教学计划,纳入德育范畴,并贯穿于学生教育培养的全过程。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各高等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逐步建立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学校要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正常活动经费。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制度,从明年开始,省教育厅将向全社会公布各校毕业生就业率,并在适当时候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争先进位,迈上新台阶。

 
 
】【打印】【关闭
 
· 解读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教育优先
· 07两会教育热点
· 2006农博教育盘点之--十大自考人物
· 2006农博教育盘点之--明星助学
· 聚焦:中国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 06特别策划:献给教师节
·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接触
· 关注:国家及各省市就业政策
· 大学生创业全面分析
· 2006中国大学100强排行榜
·近四成白领节后跳槽 软件和销售
·各地采取措施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
·两会纵深 公共财政阳光覆盖更多
·贫困女大学生调查报告
·调查显示:农村免费义教将教育公
·大学生就业期待社会共同推进
·美国高校前途最被看好的10个专
·毕业生招聘会撒简历 10类专业
·大学毕业生签约第一份工作要学会
·中央财政出资安排毕业生到西部小
   相关链接
·海南高校毕业生半年未就业有优惠政策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政策
·云南省对本省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出省就业有何规定及如何办理出省手续
·陕西省应届毕业生西安落户政策
·湖南关于做好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06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黑龙江放宽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政策
   
农博网简介 | About Aweb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 网站律师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投稿中心
Copyright © 1999 - 2006 AWE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博公司 版权所有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惠赐E-mail至 webmaster@aweb.com.cn
京ICP证030776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3]字第81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2003]0053号